1.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书;
2.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 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3.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曾就职单位出具的5 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4.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主要办事机构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6.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等材料;
7、北京注册公司公司章程;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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